18日,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截至2021年3月底,自治區清潔取暖面積達到6.55億平方米,占總采暖面積的80.23%。新建建筑全部實現清潔取暖,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提前完成了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的要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不斷加大清潔取暖工作力度,通過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出臺專項政策文件、完善電采暖電價政策、示范項目帶動、加強清潔取暖保供設施能力建設等措施,推動自治區2020~2021年采暖季清潔取暖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國家統一安排,進一步加大自治區清潔取暖工作推進力度,科學統籌規劃清潔取暖各項工作,因地制宜推廣可再生能源供暖技術,穩步推動試點示范工作和重大項目建設,積極做好清潔取暖政策支持保障,推動清潔取暖率穩步增長,確保各族群眾安全綠色溫暖過冬。
今年是《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規劃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行動的開局之年,國家對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支持范圍將進一步擴大。
日前,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發布《2021年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競爭性評審結果公示》,烏魯木齊等20個市入圍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擬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名單。
以上內容來源于掌上烏魯木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