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選:
第二十一條 市城市規劃應當結合地形地貌進行設計與建筑布局,強化城市空間管制要求和綠地范圍控制要求,規范工業園區、城市新區設立,形成促進低碳發展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
第二十二條 市市區應當合理布局生產、服務、生活區域,市民十分鐘步行能夠解決日常生活需求,二十分鐘步行能夠到達區域性教育、醫療、商貿、文化中心。
第二十三條 力推廣新型節能建筑材料。本市新建民用建筑應當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控制玻璃幕墻等高耗能建筑材料的應用。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保障房、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機場、車站、商業綜合體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納入本市綠色建筑發展規劃的項目應當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規劃和建設。推廣使用太陽能集中供熱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光伏建筑一體化等技術和裝備。
鼓勵具備太陽能集熱條件,有集中熱水供應需求的公共建筑使用太陽能集中供熱系統。
鼓勵具備相應地下條件,有集中供冷熱需求的新建公共建筑使用地源熱泵系統。
鼓勵新建商品居住建筑一次性裝修到位。
第二十四條 設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能源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的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推動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 強森林、草地、濕地管理和保護。鼓勵種植固碳優勢樹種,加強森林撫育和低產低效林改造,增加森林蓄積量,推進植樹植草、封山育林、退耕還林和生態濕地建設,增強森林、草地、濕地儲碳能力。
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應當采用先進的綠化建設和養護技術,在建筑屋頂、陽臺、墻面和立交橋、河岸、湖岸等進行垂直綠化。
第二十六條 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林業、建設等有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土壤環境現狀調查。
第二十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規劃建設完整、便利的城市步行系統和綠道系統,為步行和非機動車出行提供便利。鼓勵和規范城市公共自行車網點建設管理。
實施公交優先戰略,發展軌道交通和大運量的快速公交系統。
在機場、火車站、客運樞紐站、地鐵站等交通集散地逐步形成多種交通方式無縫對接。
第二十八條 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公交、環衛等行業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采取直接上牌、財政補貼等措施鼓勵個人購買。每年新增或者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和清潔燃料車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鼓勵燃油出租車每年更換高效尾氣凈化裝置。
第二十九條 鼓勵新區、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區規劃建設再生水回用設施,擴大再生水處理規模,推動再生水市場的有效供給。
第三十條 城市照明應當推廣使用led等高效光源和燈具,禁止使用高耗低效照明產品,限期淘汰已使用的高耗低效照明設施。
鼓勵城市重要道路、景觀河道兩側的建筑利用內光外透減少景觀照明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