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保部等部委之前共同印發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的清潔能源替代——電代煤、氣代煤工程,本月底前需全面完工。
該《行動方案》要求,10月底前,“2+26”城市一共要完成300萬戶以上的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其中,北京市30萬戶,天津市29萬戶,河北省180萬戶,山西省39萬戶,山東省35萬戶,河南省42萬戶。10月底前,北京、天津、廊坊、保定還要完成“禁煤區”的建設任務,散煤徹底“清零”。
依據《行動方案》,上述六省(市)先后制定了自己的行動計劃。
山西省提出10月底前將完成100萬戶“煤改電”“煤改氣”和集中供熱的清潔供暖工程,大幅高于《行動方案》提出的39萬戶的要求。同時,山西省還要求禁止使用燃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太原、陽泉、長治、晉城、臨汾、晉中劃定為“禁煤區”。
山東省近日制定的相關工作實施細則提出,10月底前,山東省7個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要分別完成5萬戶以上的以氣代煤、以電代煤工程,7市共計35萬戶。對于攻堅行動實施范圍內的其他10個設區市,實施細則鼓勵其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地推進以電、以氣代煤工程。山東省財政近日還專門撥付6億元補助,支持相關城市加快實施氣代煤、電代煤工程。
河北省提出,10月底前,確保完成電代煤、氣代煤180萬戶,廊坊、保定市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散煤徹底清零。
河南省則表示,10月底前,鄭州市需完成8萬戶氣代煤、電代煤改造;開封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焦作市分別需完成5萬戶;濮陽市將完成“氣代煤”4萬戶和“電代煤”1萬戶。河南省環保廳在9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河南省已超額完成100萬戶“電代煤”“氣代煤”的年度目標任務。
天津市和北京市也分別制定了10月底前完成10萬戶的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以及10月底前完成700個平原村約30萬戶、1400個村委會和村民公共活動場所、79萬平方米籽種農業設施的煤改清潔能源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