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從寧德市住建局了解到,寧德市閩東醫院照明節能改造、寧德市醫院中央空調節能改造、寧德市建設科技大樓綜合節能改造、寧德市交警支隊綜合節能改造這4個項目獲得寧德市2016年度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補助資金共計80萬元。
據了解,為進一步推進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寧德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根據《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節能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對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改造后大型公共建筑(2萬平方米以下)節能率不低于20%的、其他公共建筑(2萬平方米以下)節能率達到15%以上的,給予20元/平方米補助。該補助資金下達給項目主管部門,項目單位收到主管部門款項后分二次撥付,首次撥付比例為補助資金的60%,通過竣工驗收和節能量核定后,撥付剩余補助資金。
本文來源于:海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