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新鄉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了解到,《新鄉市“煤改氣”“煤改電”潔凈型煤替代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日前出臺,《辦法》規定,10月31日后納入該市“煤改氣”“煤改電”項目的居民可以獲得補貼。
在設備購置補貼上,《辦法》要求,采暖設備由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公開招標,居民根據采暖面積和供熱需求在中標企業和產品目錄中自由選擇,按照政府采購價的70%給予一次性補貼,每戶最高補貼不超過3500元,其余由用戶承擔。
“煤改氣”居民享受采暖用氣1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每戶每個采暖季最高補貼氣量600立方米,超過補貼定額的,由用戶自行承擔。“煤改電”居民享受采暖用電0.2元/千瓦時補貼,每戶每個采暖季最高補貼電量3000千瓦時,超過補貼定額的,由用戶自行承擔。對區域內天然氣網絡尚未覆蓋、炊事用煤改為用罐裝液化氣的居民,按照每戶每年12罐LPG(15公斤罐)、每罐3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特困戶”和“五保戶”在實施“煤改氣”“煤改電”潔凈型煤替代中設備購置應自行承擔部分的費用由各縣(市)、區統籌解決。
據了解,該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一年。若上級出臺“煤改氣”“煤改電”潔凈型煤替代補貼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補貼。
本文來源于:河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