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環保、經信、財政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減少燃煤總量推進大氣環境改善的若干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市區分散燃煤采暖鍋爐實施清潔環保改造,以進一步減少燃煤總量,加速改善大氣環境。
鼓勵清潔環保改造
《意見》提出,鼓勵市區分散燃煤采暖鍋爐實施清潔環保改造。改造方式以集中供熱為主,燃氣、污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為補充。改造按照“因地制宜、可再生能源優先”的原則,污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能夠替代的,優先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熱。
獎勵政策。鼓勵實施集中供熱改造。完成集中供熱改造的,按改造面積每平方米獎勵10元。鼓勵實施清潔能源供熱改造。完成燃氣、污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改造的,按改造面積每平方米獎勵20元。鼓勵清潔能源供熱第三方運營。與供熱用戶簽訂長期運營合同(5年以上)的污水源熱泵、空氣熱源泵、地源熱泵、燃氣、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供熱的企業,按照供熱改造面積每平方米再獎勵5元。
“煤改電”被重點提出
《意見》對“煤改電”著墨較多。其中明確,在集中供熱管網難以覆蓋的地區推廣“煤改電”供熱改造。主要區域為農村地區、縣城周邊、城鄉接合部居民用戶。優先考慮完成保溫改造的現有居民建筑、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新建居民建筑;城鄉學校、衛生院、鄉鎮商業網點、鄉鎮和村委會辦公樓、鄉鎮區域內的企業廠房等公共建筑;完成拆遷改造的城中村和城鄉接合部地區、新城周邊地區、生態涵養重點地區、旅游景區及周邊區域、山區搬遷村莊和新型農村社區等整村改造村莊。
采暖“煤改電”的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政策;一般工商業用戶,執行一般工商業用電峰谷電價政策。用電價格按照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執行。
結合我省相關政策,《意見》明確了居民用戶補貼標準:對安裝高效節能電采暖設備的居民用戶,設備購置費用由省、市兩級財政各補貼三分之一,省、市兩級財政最高補貼不超過兩萬元/戶;省、市兩級財政對低谷時段居民用戶用電價格各補貼0.1元/千瓦時,每個采暖季每戶補貼最高不超過1.2萬千瓦時。對以前年度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煤改電”居民用戶,嚴格落實居民峰谷電價政策,市級財政對低谷時段居民用戶用電價格補貼0.1元/千瓦時,每個采暖季每戶補貼最高不超過6000千瓦時。
安裝高效節能電采暖設備的學校、養老院等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集體用戶,設備購置費用由省、市、縣(市、區)財政各補貼三分之一。
以供暖經營服務業務形式,對居民住宅小區實施集中連片采暖“煤改電”的,嚴格落實居民用電峰谷電價政策,相應供暖“煤改電”熱源項目設備投資,項目完成后,按照市場同類設備投資額的平均水平給予20%—30%的獎補,依照我省有關政策,省、市財政各負擔獎補總額的50%。
列入“煤改電”補貼范圍的,不再享受其他政策補貼。
推廣使用民用潔凈焦炭
《意見》提出,鼓勵市區范圍內的城邊村、農村實施“煤改氣”供熱改造。完成“煤改氣”供熱改造的,每戶獎勵5000元設備購置費,每戶獎勵1500元/年采暖運行費(含往年已改造的住戶)。
對原煤散燒控制區內暫未完成整村拆除改造或供熱、氣化改造的城中村、棚戶區、農村以及蔬菜大棚、花卉大棚等全面推廣使用潔凈焦炭。市政府統一招標采購確定民用潔凈焦炭生產企業,市、縣(區)兩級財政補貼比例由市政府根據當年實際情況予以確定。補貼原則為民用潔凈焦炭到戶價格略低于當年采暖燃煤市場價格。
本文來源于:太原市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