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襄陽市區禁燃區內單位、企業和個體經營者應在2016年7月1日前全部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或改用天然氣、集中供熱和其他清潔能源。目前,各城區、開發區仍有少部分企業在用高污染燃料鍋爐。為此,按照省環保廳的要求,即日起,襄陽市啟動為期4個月的高污染燃料鍋爐集中整治工作。
整治中,襄陽市將按照一企一檔的要求建立鍋爐管控檔案。對禁燃區內超過淘汰期限仍在繼續使用的高污染燃料鍋爐,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運用按日計罰、沒收、拆除等法律手段促使使用者淘汰或改燃。對已停用鍋爐,須責令限期拆除或完全去功能化。未劃定禁燃區的縣(市),按照之前制定的淘汰方案開展整治工作,但須盡快劃定禁燃區,制定禁燃區鍋爐淘汰方案。
同時,襄陽市還將開展中型鍋爐集中整治工作。按照要求,轄區20蒸噸及以上大中型燃煤鍋爐,須安裝脫硫、脫硝設施和在線監控裝置,并與市環保局在線監控平臺聯網,未按要求履行的,嚴格依法查處。
本文來源于:襄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