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出臺《推進城鄉采暖“煤改電”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引導居民將煤炭消費轉變為電力消費,進一步優化城鄉供熱能源結構,減少燃煤鍋爐污染。
《方案》要求,2016年完成5000戶居民、50個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管理辦公區)采暖“煤改電”試點任務。“十三五”期間,全省力爭完成50萬戶居民采暖“煤改電”任務。到2020年,形成年均60億度以上新增電力消費能力。
《方案》要求,各地結合自身實際和不同方式技術經濟特點,科學選擇空氣源熱泵、蓄能式電暖器等采暖“煤改電”路徑。
為支持供暖煤改電,山西將全面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采暖“煤改電”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一般工商業用戶執行一般工商業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安裝高效節能電采暖設備的居民用戶,設備購置費用由省、市兩級財政各補貼1/3,兩級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20000元/戶;省、市兩級財政對采暖季低谷時段電價各補貼0.1元/度,每個采暖季每戶補貼最高不超過12000度用電量;對安裝高效節能電采暖設備的學校、養老院等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設備購置費用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各補貼1/3;對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管理辦公區)現有采暖燃煤鍋爐逐步實施“煤改電”,改造投資由省級財政在項目完成后,按投資額的平均水平給予10%~20%的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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