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全區空氣質量改善,切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昌平區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開展如火如荼,其中在壓減燃煤這一重大任務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在2016年重點推進,真正將清潔能源燃煤鍋爐改造工作落實到實處。
一、控制燃煤總量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落實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2016年工作任務,實現壓減燃煤目標10萬噸。
二、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
年底前完成870蒸噸左右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任務,基本淘汰城鎮地區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區市政市容委牽頭推進燃煤集中供熱中心清潔能源改造,完成北京天陽供暖有限公司、北京永安熱力有限公司(水庫路供熱廠)燃煤集中供熱中心清潔能源改造。區市政市容委牽頭推進居住小區燃煤供暖設施清潔能源改造。區衛生計生委、區教委牽頭推進本系統所屬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
三、實施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
1、區新農辦牽頭按照“到2020年平原地區農村采暖全部改用清潔能源”的目標,制定平原地區農村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五年行動計劃,統籌違建拆除、棚戶區改造、清潔能源改造、農宅節能改造等工作,采取整村連片、集中實施的方式,明確路線圖、建立臺賬、量化任務、倒排工期,并統籌推進落實。
2、區發展改革委、區新農辦牽頭制定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電力、天然氣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并落實資金配套政策,提出年度建設計劃,為散煤清潔能源替代提供堅實保障;昌平供電公司、北京燃氣昌平有限公司等單位按計劃組織實施。
3、因地制宜、多措并舉,按照全市“400+N”部署,完成19個村采暖“煤改電”工程。探索推進農村地區清潔能源集中供熱工作,鼓勵利用新技術新設備,推進1-2個村清潔能源集中供熱項目。對尚未改用清潔能源的地區,加大優質煤替換力度,實現全區農村地區居民使用優質煤全覆蓋。
4、區新農辦、區發展改革委、區環保局等部門及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昌平區年度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工作機制,并將職責任務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各鎮(街道)、社區(村)及其責任人。
四、削減工業企業燃煤
1、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和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等方式,2013—2016年工業領域累計削減燃煤15萬噸以上。
2、推進各類工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按照“排查、建立清單、制定方案、組織落實、驗收”五步工作要求,集中開展工業大院“小散亂污”企業煤改清潔能源,基本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無燃煤鍋爐,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共計80蒸噸。
五、實施商業和服務業清潔能源改造
1、推進以電水壺、小噸位電鍋爐等方式淘汰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茶浴爐等燃煤設施的工作;對已完成清潔能源替代的,鞏固成果,防止反彈。
2、推進商業批發市場、商場等商業和服務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
六、嚴控燃煤使用反彈
按照《北京市農村地區劣質民用燃煤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區新農辦、區發展改革委、區質監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執法監察局等部門依據職責強化監管,健全信息共享、協調監管機制,加大對生產、銷售劣質煤的監管和打擊力度。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屬地落實機制,將燃煤監管責任有效落實到社區(村);完善優質煤供應方式,健全布局合理、質量合格的供應網絡,形成穩定、高效的供應體系;建立違法企業退出供煤市場機制,杜絕摻假等現象;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組織在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開展聯合執法,杜絕劣質煤生產、使用;全面清理生產經營資質不全、無環評手續、環境條件差、不符合場地規劃、未進行備案管理等違法違規的煤炭企業和銷售點,嚴厲打擊劣質煤經營行為。
七、加強燃氣供應保障
加快推進天然氣管網設施建設,滿足燃煤設施“煤改氣”和農村地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等用氣需求。
八、加強電力供應保障
按照平原地區農村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五年行動計劃有關安排,加快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全面提升電網設施水平,滿足19個村的“煤改電”需求。
九、推進昌平老城區無煤化建設
區新農辦牽頭按照平原地區農村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五年行動計劃,完成昌平老城區范圍內(北環路以南、京藏高速公路以東、亢山路以西、振興路以北)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區城管執法監察局牽頭清理昌平老城區范圍內的游商攤販無照經營小煤爐;區環保局牽頭開展昌平老城區范圍內的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城北街道辦事處、城南街道辦事處牽頭推進昌平老城區范圍內的燃煤茶浴爐淘汰工作。
十、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
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21號)和《昌平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方案》要求,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年底前,沙河鎮、城北街道、城南街道、南邵鎮、天通苑北街道、天通苑南街道、小湯山鎮、南口鎮、北七家鎮、馬池口鎮分別完成本轄區禁燃區范圍內燃煤設施淘汰工作的50%以上。
本文來源于:慧聰供熱采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