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市冬季清潔采暖“雙替代”指揮部舉行第二次會議,部署冬季清潔采暖氣代煤、電代煤工作,要求今年年底基本實現市區和各縣城區集中供熱全覆蓋或清潔能源供熱全覆蓋,力爭3年內在集中供暖范圍外區域完成氣代煤、電代煤工程。
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氣代煤電代煤采暖
冬季清潔采暖“雙替代”是一項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民生工程,也是保護城鄉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按照相關要求,今年11月15日前我市將完成10萬戶氣代煤、電代煤建設任務,2018年底基本完成氣代煤電代煤工程,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收尾任務。
市區、縣城區將加大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力度,實現集中供熱管網全覆蓋;集中供熱管網延伸能夠覆蓋的城鄉結合部和近郊村鎮、產業園區等,加大管網延伸工程建設,大力推廣集中供熱,實現采暖小區、單位應入盡入、應供盡供,提高集中供熱普及率。
對于無法鋪設集中供熱管網的城市住宅小區、建設標準較高的農村新型社區和鄉鎮、村居,實施燃氣管網進村入戶工程,各縣區要制定燃氣管網鋪設方案和居民用氣采暖方案,做到清潔能源供熱全覆蓋。管道燃氣尚未覆蓋的區域,可建設過渡性獨立式供氣站提供氣源。
對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鄉鎮、農村,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原則,制定氣代煤電代煤方案。采取燃氣壁掛爐和空氣源熱泵、蓄熱式電采暖器、碳晶采暖器等分散取暖模式。
每戶發4000元補助,每年發1000元補貼
為鼓勵群眾積極落實“雙替代”政策,減輕群眾負擔,市、縣(區)財政按照每戶4000元補助氣代煤、電代煤采暖器具購置和安裝,所需資金由市、縣(區)按照1:1比例分擔。氣代煤電代煤使用補貼暫定3年,每年1000元,所需資金由縣區統籌解決。
對參與氣代煤電代煤工程的特別困難群體,補貼之外所需費用由各縣區統籌解決。對學校、衛生室和村委會等非盈利性公益場所實行以氣代煤電代煤采暖的,由各縣區給予補貼。
另外,菏澤市將完善“電代煤”價格政策,各縣區確定的“電代煤”居民用戶,采用電鍋爐、電地熱等方式采暖的,年用電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第三檔用電價格。擴大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試點范圍,鼓勵居民用戶根據電采暖設施用電特性,自愿選擇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城鄉居民住宅小區使用熱泵,利用地熱能采暖的(非經營性),用電價格按照居民合表電價執行;支持“電代煤”用戶通過售電公司代理或電網企業統一代理等方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進一步降低電費負擔并鼓勵各縣區通過補貼等方式,進一步降低“電代煤”“氣代煤”居民用戶用電、用氣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