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泰安市委書記崔洪剛深入部分現場調研泰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常委、秘書長宋洪銀,副市長趙德健陪同活動。
崔洪剛在視察工作時指出,揚塵治理工作是當前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近期要集中整治拆遷工地,嚴格落實10個100%要求,嚴格控制揚塵污染。
崔洪剛強調,各級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重大責任,堅定不移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與高質量發展互促共贏,為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奠定堅實基礎。要大力推進”四減四增”,做好清潔取暖工作,對工業污染、移動源污染、揚塵污染等實施綜合整治,精準施策解決好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持把穩增長與生態環保、安全生產、社會穩定、民生改善統籌謀劃、一體推進,不斷提升綜合治理、協同治理水平,確保全面完成既定目標任務。
附:
《泰安市2018-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
為認真落實國家、省、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面推動“四減四增”工作,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完成省確定的“十三五”期間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壓減10%左右的任務要求,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2018-2020年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12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下達我市的煤炭消費控制目標,結合各縣(市、區)實際,確定全市和各縣(市、區)2018-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
(一)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685萬噸以內。
(二)各縣(市、區)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結合各縣(市、區)煤炭消費占比情況、煤炭消費壓減成效、工業產值對煤炭的依賴程度以及空氣環境質量等因素,將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詳見附件1)。
二、重點任務
(一)嚴格耗煤項目審批管理。各縣(市、區)投資主管部門要嚴格控制新上耗煤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對未實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耗煤項目一律不予審批、核準、備案,從源頭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費。對于確需建設的耗煤項目:一是按照《山東省耗煤項目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辦法》要求,由項目單位嚴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實替代源,根據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權限,由同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并負責監督落實。二是按照《泰安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結合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雙控”要求,審查項目節能報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嚴把環評審批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須包含經相關主管部門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發電項目由市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主管部門出具審查意見。對已審批立項的耗煤項目,各縣(市、區)要在確保完成壓減任務的前提下,統籌安排項目建設進度,未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方案的應先停工整改,以免因煤炭消費容量不足導致項目建成后不能正常生產。
(二)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以鋼鐵、煤炭、水泥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減少低效煤炭消耗。對于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責令停業、關閉。
(三)大力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工程。組織推動電力、建材、化工等重點用煤行業及相關用煤單位開展以減煤為重點的節能工作,實施一批節能改造項目,減少煤炭消費。推進工業領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強對煤化工、焦化、工業窯爐、工業鍋爐等能耗高、污染重的重點用煤領域的工藝裝備技術改造,推廣使用高效煤粉等清潔能源,實現工業爐窯清潔燃料供給。
(四)推進煤電等行業先進產能代替落后產能。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優化煤電行業布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部署清理違規建設自備電廠,提高先進產能比重和煤炭利用效率,以產業高端化推動發展綠色化。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特別是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
(五)關停淘汰燃煤小鍋爐。在完成全市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清零的基礎上,市、縣兩級城市建成區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減少燃煤污染。
(六)推進城鄉清潔采暖。加快供熱管網建設,擴大集中供熱范圍,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及縣城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0萬平方米,有條件的農村地區推行集中供熱試點。集中供暖未覆蓋的地區,根據本地區供熱資源條件,結合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氣代煤、電代煤及生物質能等其它清潔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市平均清潔取暖率達到70%以上。其中,20萬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實現清潔取暖全覆蓋,農村地區平均清潔取暖率達到30%以上。
(七)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煤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煤炭質量全過程監管,提高煤炭品質,嚴格控制劣質煤炭進入消費市場。加強散煤治理,積極推進潔凈煤替代,大力推動“潔凈型煤(型煤、優質無煙塊、蘭炭)+節能環保爐具”模式,推廣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通過利用前端提高煤炭品質,改善中端燃燒過程,提升煤炭利用率,減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提高燃煤安全性。
(八)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實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動計劃,因地制宜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擴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60萬千瓦左右。
(九)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堅持內外并重,構建多元化的天然氣供應體系。積極擴大天然氣消費市場,調整燃料結構,鼓勵發展天然氣直供大用戶,推動重點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實現天然氣直供。到2020年,天然氣消費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7%左右。
(十)著力推進冬季錯峰生產。嚴格落實采暖季生產調控措施,將錯峰生產任務明確到企業和生產線。全市所有水泥生產線(包括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的生產線)全部進行錯峰生產。其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生產線原則上不進行錯峰生產,但要根據所承擔的任務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錯峰范圍不含粉磨站。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分工,壓實責任。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密切配合,抓好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專項工作計劃,加強協調督促;煤炭消費壓減量要實施清單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統計;強化目標導向和結果評價,確保完成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和總量控制目標。各縣(市、區)政府要發揮好“一線指揮部”“落實落地者”的作用,糾正過度依賴資源能源消耗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方式,對于確定的關停并轉任務,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下定決心、敢抓敢管,爭取主動、防止被動,實施鐵腕治理、強力攻堅,盡快形成煤炭消費壓減實際效果。
(二)強化監管,防止反彈。對2017年及以前清理關停的違規項目、落后產能和淘汰的小鍋爐、小火電,要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堅決防止復工復產、“死灰復燃”。對新發現的無合規手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違規項目,實行“零容忍”,立即開展專項整治,依規依法嚴肅處理,堅決防止“邊清邊上”等增加煤炭消費的問題再次發生。
(三)強化監測,及時預警。在完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煤炭消費數據聯網直報系統的基礎上,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提高煤炭消費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對各縣(市、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煤炭消費實施月度監測,定期通報,煤炭消費出現反彈的,及時提出預警。相關縣(市、區)政府要根據預警情況,及時制定工作方案予以整改。
(四)強化督查,協調推進。市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協調小組要完善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常態化調度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調度煤炭消費壓減措施制定及推進情況,對各縣(市、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進展情況實施隨機抽查、專項檢查、定向督查,并將相關情況進行全市通報,重大問題報告市政府。同時,要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各縣(市、區)、各部門相關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
(五)強化考核,嚴肅問責。要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泰安市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監管考核辦法》,將煤炭消費壓減成效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各縣(市、區)、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加強考核結果應用,強化指標約束和激勵。根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省實施細則,由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在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情況實行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