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日前發布的《關于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財政補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稱,對運行補貼三年政策期滿后再安排適當資金予以支持,即采取逐年退坡方式給予補助,第一年退坡50%,第二年退坡至25%,第三年市級不再補助。
據記者了解,唐山市是在河北省的指導精神下出臺的此項政策,河北省關于清潔取暖補貼退坡政策的文件目前已經省政府同意印發,但尚未公開發布。由此可見,河北省各下轄市未來三年的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都將執行三年退補至零的政策。
現在這個取暖季是2017年完成煤改清潔取暖的河北農村居民享受全額運行補貼的最后一個取暖季。也就是說,明年的這個時候,河北省的雙替代用戶將只能拿到50%的運行補貼。
河北省現行的農村清潔取暖補助政策是按照《關于調整完善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冀代煤辦〔2018〕30號)執行的,具體到煤改電的運行補貼政策目前為:給予采暖期農戶用電0.12元/千瓦時補貼,每戶最高補貼電量1萬千瓦時、最高補助1200元。由省、市、縣各承擔1/3。退坡50%則剩下最多600元補貼,退坡至25%則最多僅剩300元補貼。
相對而言,同在京津冀地區的天津在11月22日就《關于延長執行我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有關運行政策的通知》(點擊查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計劃將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延續三年,自2020年11月起至2023年3月止,補貼標準與之前一致,如對煤改電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貼,最高補貼電量8000千瓦時/戶。另外還多增加了三個小時的谷電期。
而天津市之所以敢這么做,很大程度上歸因于政府的財政實力相對更強,而河北省各市的財力普遍較差。對于河北省目前采取的退補政策,河北省政府相關人士依然認為,“很困難,河北省的財政本來就很難了,每年還要拿出這么多錢補貼。”
當前,我國已大規模推動清潔取暖改造三年有余,近些年來,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在政策規劃上基本都明確以三年為補貼期,三年后不再補貼,2019年是2017年進行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享受運行補貼的最后一年。
對地方政府而言,清潔取暖面臨的后補貼政策如何設計?是一個當前令當局非常糾結的難題。不繼續補貼?必然導致大規模返煤現象。繼續補貼?財政壓力實在太大。選擇逐步退補由此成為了一個折中方案。河北省的做法很大程度上亦屬無奈之舉,但綜合考慮各方面得失,這仍將成為其他各省采納的主要退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