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發《濟南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細則》。根據實施細則,在確保完成《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二期)》確定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基礎上,全市2017年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
10月底前完成5-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
實施細則提出,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專項取締行動,采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等措施,確保整改到位。10月底前,各縣區要基本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依法取締工作。
“小散亂污”企業重點是指有色金屬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站、廢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
我市提出,2017年年底前,全市20萬人口以上的縣城基本實現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全覆蓋。而且,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優先考慮熱電聯產熱源,以電力、天然氣、地熱能、空氣能等采暖方式作為補充和調峰熱源,不得配套建設燃煤鍋爐。2017年10月底前,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全市完成5-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
率先啟動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
我市提出,2017年9月底前,行政區域內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氧氮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國家相關特別排放限值。
而且,我市將率先啟動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推進重點行業治污升級改造。2017年6月底前,完成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今年年底,完成國務院“大氣十條”確定的重點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實施炭素、化工類企業生產調控。炭素企業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的,全部停產,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則上實施停產,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應報省政府批準。
年底前12臺設備上路檢測車輛尾氣排放
全面加強機動車排污監控能力。2017年12月底前,全市安裝10臺(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2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及時匯總分析排放情況,向社會公開超標嚴重的車型信息。
強化對營運車輛的環保監管,積極推進柴油車輛加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和具備實時診斷功能的車載遠程通訊終端,并作為對在用營運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重要內容。
率先完成城市車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軌,9月底前,全部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
這個月要完成露天燒烤清理整頓
我市提出,2017年9月底前,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依法實行渣土運輸特許經營管理,加強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并保證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一經查處按本地管理規定進行上限處罰。
全面落實禁燒限放要求。全面禁止露天焚燒枯枝落葉、垃圾等行為。全面禁止露天燒烤,2017年5月底前完成露天燒烤清理整頓,室內燒烤必須配備油煙凈化設備。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嚴控方案,明確煙花爆竹禁限放要求。